关于印发《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》的通知

日期:2015-03-18 点击数:

         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

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干部思想政治建设,提高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,根据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提高干部理论素养、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举措,是发挥干部带头作用、推动全院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保证,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要形式。

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:进一步提高干部学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观察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增强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

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。坚持学习理论与解放思想相结合,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,坚持学习理论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增强抵御各种错误思潮与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。

第五条  党委中心组学习对象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科级干部、各党支部书记组成。辅导员视学习内容列席。如有必要可扩大至全体党员或全体职工。

第六条 坚持党委对理论学习工作的领导,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,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,抓好学习各项工作的落实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,各位成员应自觉遵守,严格执行,确保学习的实效性。

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设学习秘书1名,由党委指定专人担任,主要职责是协助领导做好学习服务工作,准备相关学习材料,负责落实学习时间、学习地点、会务通知以及学习记录、考勤等工作。

第八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必须保证学习时间每学期(年)初要有学习安排,每学期(年)末要有总结;一般安排在职工会之后,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

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应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学院的实际情况,以集中学习为主。通过学习,不断完善知识结构、开阔视野眼界、提高综合素质,提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、推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。

第十条  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是: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论述;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科教兴国、人才强国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;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;学习学校要求的有关文件、干部必读文献;学习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教育、管理、科技、文化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。

第十一条  党委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,正确处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关系,根据中心组学习要求积极参加学习,形成认真学习、求真务实的学习风气

第十二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实际工作加强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内化,联系当前社会发展、高等教育发展以及学院发展实际,紧紧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发言,勇于发表意见,切实做到学以致用。

第十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既要克服以工作研讨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,又要避免就理论说理论、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,做到聚精会神学理论、联系实际研究问题,保证学习质量,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认识水平、推动工作的目的

第十四条 严格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中心组学习,要提前请假,并由学习秘书做好考勤记录。

第十保证中心组学习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相应条件。

第十六条 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的学习结合有关要求参照本制度执行。

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
第十本制度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负责解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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