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会管理,充分发挥学生会作用,更好地服务全院学生,根据学院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各类例会
(一)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(简称“全委会”)
1.主持人:学生会秘书长或上级指派人员。
2.参会对象: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。工作需要时,可增加列席人员。
3.学期内每月召开一次,每月第一周周三16:40,若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。
4.地点一般在劝学楼5413召开。
5.会议主要内容为:
(1)传达上级党团组织、学生会的重要文件、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,研究贯彻落实措施。
(2)讨论并表决学生会重大事项,如学生骨干选用、奖惩、机构设置、评优评先、重大活动、经费使用等重要工作,及时向校学生会、学院团委和党委请示汇报工作。
(3)需要由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。
(二)学生会主席团例会
1.主持人:学生会执行主席或上级指派人员。
2.参会对象: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。工作需要时,可增加列席人员。
3.每周召开一次,每周一18:30,若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。
4.地点一般在劝学楼5413召开或线上召开。
5.会议主要内容为:
(1)传达上级党团组织、学生会的重要文件、重要会
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,研究贯彻措施。
(2)讨论确定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的时间;讨论
提请学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(草案);讨论需提请学委会全体会议审议的议案,并提出意见;审查学生委员会增选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,并决定提请学委会全体会议表决;研究学代会、学委会确定的工作任务。
(3)研究决定学生会本周工作要点、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,讨论部署学生会工作和活动。
(4)讨论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人选并提出使用意见。
(5)审查学生会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,研究经费支出。
(6)需要由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。
(三)学生会工作例会
1.主持人:学生会秘书长。
2.参会对象: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及培养人。
3.每周召开一次,每周三17:20,在劝学楼5103召开,若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。
4.会议主要内容为:
(1)传达上级党委、学生会的重要文件、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。
(2)听取讨论各部门工作进展和近期的工作计划,部门建设,部门困难等事宜。
(四)学生会部门工作例会
1.主持人:部门负责人。
2.参会对象:学院学生会部门志愿者。
3.每周召开一次,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报至秘书处(办公室)备案,若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。
4.会议主要内容为:
(1)传达学院学生会工作例会上的重要文件、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。
(2)讨论本部门工作进展和近期的工作计划,部门建设,部门特色、部门困难等事宜。
(五)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
1.主持人:学生会秘书长。
2.参会对象:学生会全体成员。
3.每学期召开一次,会议时间地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4.会议主要内容为:
(1)各部门负责人的调整、学生会表彰、新进学生会成员交流等工作。
(2)开展学习培训。
二、会议纪律要求
1.会议实施考勤制度。考勤表每学期统一交由秘书处管理。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,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。
2.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勤、迟到、早退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,需在会议前至少半天向会议主持人请假,迟到10分钟记旷会一次。(请假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请假,经批准后方可离开,否则无效)
3.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(含2次)者,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,并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。
4.在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,并保持会场秩序,不得随意交头接耳。
5.参会人员应当主动携带笔记本做好想好记录,同时注意着装文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