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班级助理在新生教育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,使新同学能尽快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班级助理的定位
新生班级助理是协助辅导员开展新生班级工作,服务新同学的重要力量,其工作在学生党总支领导下开展,由学院团委具体负责实施。
二、班级助理的配备与选任
每个新生班级配备两名班级助理,原则上每班设男女助理各一名;聘期为一学期;采用个人自荐、辅导员推荐、党团组织推荐等途径,由学院团委统筹商定报学生党总支审定,同时报学院党委备案。
班级助理的选任工作一般在6月份展开。
三、班级助理的选任要求
1、优先从学生党员中选任;
2、原则上应担任党支部支委、团支书、班长、学生会主要骨干、协会负责人等职务;
3、热心班级助理工作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;
4、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奉献精神。
四、班级助理的主要职责
1、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报到前各项准备工作;
2、协助辅导员组建新生班级班委、团支部;
3、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,巩固新生专业思想;
4、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事务管理工作,强化学生纪律意识;
5、引导新生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;
6、引导新生积极参加校院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;
7、深入新生宿舍班级,掌握新生情况,及时反馈给辅导员;
8、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,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;
9、协助做好新生军训期间有关工作;
10、做好组织和老师交办的工作。
五、班级助理的纪律要求
1、不得在新生中参与或从事商业推销或经营类活动。
2、不得收受新生或新生亲属的红包、礼物、土特产等。
3、不得接受新生或新生亲属的任何形式的吃请。
4、在工作中处事要坚持实事求是,保证公平性,不得徇私。
5、与新生交往交流要坚持传播正能量,保持正常的人际交往。
六、班级助理的考核
考核采用个人提交履职报告、班级评价和辅导员评价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其中个人履职报告应包含主要做了哪些事、有什么收获、不足与建议等三部分,用要点写实;班级评价由所带班级按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进行评价;辅导员评价按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进行评价。最终考核结果由学院团委综合各方面评价后确定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
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给予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或奖品。
七、学院团委应及时总结并负责材料归档。
八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,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