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班级管理,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创造力,提高学生班级管理水平,培育班级文化和优良学风班风,推动特色班级建设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班级建设目标与班委会的组建
班级建设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践行“惟学惟人,求强求精”校训,以建设“政治合格、班风优良、充满活力、和谐稳定、富有特色”为目标。
班级委员会(以下简称班委会)和班级团支委是班级集体的议事决策机构,班委会的组建应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完成,班委会的工作应自觉接受学生党总支的领导和学院团委、学生会的指导。
二、班委会组成与委员设置
班委会一般设置委员7-11名。其中班长1名、副班长1名、学习委员1名、组织委员1名、宣传委员1名、文艺委员1名、体育委员1名、生活委员1名、心理保健委员1名、纪律(督查)委员1名。素拓委员1名。
班长同时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,班级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律(督查)委员和团支部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检(督查)委员应相应由同一人担任,班级委员应本着精简原则控制职数,鼓励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进行合并或同时兼任,鼓励班委委员兼任寝室长。
三、班委会职责与委员职责
(一)班委会职责
1、贯彻上级工作指示精神,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;
2、主动经常联系同学,听取、收集同学意见和建议;
3、培养班级优良学风,建设先进班集体;
4、熟悉同学具体情况,主动服务帮助同学;
5、协助辅导员工作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工作、反映有关情况;
6、组织班团会,开展经常性学习讨论,提高同学们的思想水平;
7、落实班级建设目标,自觉维护集体荣誉,形成班级特色;
8、维护团结和谐稳定,坚持原则,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(二)委员职责(具体另行制定)
1、班长:主持班委会工作,对班级建设负总责。
2、副班长:协助班长和团支书开展班级工作。
3、学习委员:负责班级学习事务,抓好学风建设。
4、组织委员:负责班级组织工作。
5、宣传委员:负责班级宣传工作。
6、文艺委员:负责班级文艺工作。
7、体育委员:负责班级体育工作。
8、生活委员:负责班级卫生工作,做好班费管理。
9、心理保健委员:负责同学心理保健工作。
10、纪检(督查)委员:负责班级各种考勤和遵守制度工作。
11、素拓委员:负责班级第二课堂学分工作。
四、班委会委员的基本条件
1、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,政治素质强;
2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人正派,奉献精神强;
3、积极践行校训精神,乐于服务同学,榜样作用强;
4、主动提高自己的组织和管理能力,组织观念强;
5、有一定的创新能力,能胜任岗位工作,学习能力强;
6、积极带动班级同学热爱所学专业,专业发展强。
五、班委会的产生与调整
可以通过在同学自荐、班助推荐、辅导员推荐、同学推荐或其他推荐的基础上征求班级同学意见后产生,也可通过班级竞选展示等方式产生,具体方式由带班辅导员、班级助理和班级同学商定。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可由学院团委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协调指定,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行。
新产生的班委应经带班辅导员确认并报学院团委审核同意。同时报学生党总支备案。
班委的任职应保持相对稳定,鼓励班团干部任职到毕业。任职不满一年的,不得以学生干部身份参评各类年度先进,且一般不予调整。
班委不能按任职要求履行委员职责,明显影响班级工作,经班长、团支书和辅导员多次谈话提醒仍没有改善者,班委应该研究并形成更换意见经辅导员确认后提出更换申请,报学院团委审核同意。同时报学生党总支备案。
出现重大问题的班委可由辅导员提出调整意见报学院团委同意。必要时可以由学院团委或学生党总支直接调整更换。
新产生的班委试用期为一学期,试用期内考核合格后自动续任。考核参照《经济与管理学院班级团支部考核方案》。
六、班委会工作的开展
班委会在班长和团支书带领下,在辅导员指导下开展工作,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,主要工作方式是班团一体化。班长和团支书是班级建设的主要责任人,班长和团支书要经常一起交流工作,互通有无。班委会应建立例会制度和考勤制度,团支部支委参加班委例会。团支部支委会按团的要求进行。
七、班委会述职考核
述职考核工作在学生党总支的领导下,学院团委、学生会具体落实。由学院团委委员、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员等组成考核小组。考核结果公示后由学院团委公布,并报学生党总支备案。
班委会的考核与班级团支部的考核合并进行,每学期一次,一般在开学第一个月份完成对上个学期的考核。考核方式为班级自评、学院团委审评、班级负责人述职(由班长或团支书以PPT述职5-8分钟,内容为班级基本情况、履职情况、主要成绩、班级特色)三部分组成。具体见《经济与管理学院班级团支部考核方案》。
八、激励保障措施
每学年内2个学期的总成绩排名前10名的班级,授予学院年度“活力团支部”荣誉称号,班长、团支部书记授予学院“十佳班长”和“十佳团支书”荣誉称号,并优先向其他层面推送参评先进。
学期考核成绩排名最后5名的班级,由学院团委约谈班长、团支部书记,帮助查找原因,提出整改要求。
班团干部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,原则上授予学院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;班团干部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,原则上授予学院“杰出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;班团干部任职到毕业且考核合格的,原则上授予学院“卓越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。
班长、团支部书记任职到毕业且考核合格的,在符合政治标准的前提下,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组织发展。